鼓勵弱勢社羣兒童規劃未來和培養正確的人生觀,藉此減少跨代貧窮,並為這些兒童提供更多個人的發展機會。通過訂立和實踐個人發展計劃,鼓勵兒童養成建立資產的習慣,並同時累積金融儲蓄和非金融資產(例如正面態度和正確思想、個人抗逆能力和才能,以及社交網絡)。
計劃的主要元素
個人發展計劃
在計劃的首兩年,參加者需要訂立一個具特定目標(兼具短期及長期目標)的個人發展計劃。在訂立個人發展計劃時,友師會向參加者提供持續的s指導,並由機構制訂及提供目標為本的培訓。這些發展目標必須與提升兒童的能力(即教育、職業訓練或技能提升)有關,讓兒童為日後事業和個人發展作好裝備。計劃的第三年,機構會監察兒童實踐目標的進度。
師友計劃
機構會為每名參加者配對一名友師(屬義務性質)。這些友師應為兒童提供指導,協助他們訂立個人發展計劃。友師與參加者必須每月最少一次的接觸或聯繫(可以是面談或電話方式進行),藉此了解參加者的進度。過程中,友師可和參加者的父母/監護人建立關係和分享經驗。友師與兒童的比例最好應是1:1,但不應低於1:3。機構應向所招募的友師提供適當培訓和指導。
目標儲蓄
計劃鼓勵參加者累積金融儲蓄作未來發展之用。兒童須於首兩年先行儲蓄,然後按其個人發展計劃運用儲蓄。他們在首兩年的儲蓄期需持續完成每月200元的目標儲蓄額。(參加者及其家人可與機構議定較低的儲蓄目標。)另外,商業機構或個人捐助者應為參加者提供配對供款(配對供款比例最低限度為1︰1)。政府會為每名完成兩年儲蓄計劃的兒童提供一次過的財政獎勵共3,000元)。
友師的篩選準則
- 認同此計劃的理念,對服務青少年充滿熱誠;
- 於面試過程中,能表達他的期望,以便職員了解到友師的期望是否配合計劃的理念;
- 承諾參與為期三年的計劃,以減低友師中途流失的可能性,避免參加者要重新適應一位新友師的機會;
- 友師最好有一定的工作經驗,與參加者分享更多的人生閱歷可;
- 擁有良好的溝通能力,能與參加者有良好的溝通,減低產生不必要誤會的可能性。
友師配對
- 安排面談/電話訪問,加深了解申請者的期望、個人特質等,以便日後為參加者配對合適友師;
- 會盡量為參加者配對一位有相近似性格、目標或興趣的友師,以便他們容易打開話題,並建立良好的伙伴關係;
友師督導
- 職員會每季最少出席友師與參加者的面談一次,而職員平日則主要以電話或電郵與友師進行檢討,如有需要,職員可邀約友師面談;
- 電話聯絡或面談主要是檢討友師的跟進情況,同時了解他們在跟進參加者的情況時是否遇到困難,並提供協助;
- 當友師每次與參加者完成面談或任何接觸後,均需提交一份簡短的報告,讓工作員監察參加者的發展進度,了解友師與參加者之間的相處情況,以及方便職員與友師進行檢討。